公开招聘!含事业编!

镇江 更新于:2025-04-17 16:55
  • 潮流达人杰米5H0



    @镇江人

    新一波招聘信息汇总来啦~

    其中,还有事业编哦!


    正在找工作的小伙伴

    千万别错过啦!

    快来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吧!

    01


    镇江市总工会机关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镇江市总工会机关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表信息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镇江市总工会机关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镇江市总工会机关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条件详见岗位表;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专业分类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2日16:00。

    2.报名方式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所有材料打包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文件名,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具体为:

    1、《报名表》,照片处须粘贴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邮箱查看审核意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延长公告或调整岗位条件

    报名截止后,如果不能满足招聘岗位需求,将延长公告时间或降低岗位条件设置。

    五、考试组织

    1.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2.考试内容

    (1)笔试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岗位:主要包括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会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工会基础知识等。

    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工会基础知识等。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含专业知识)。

    3.考试时间及成绩公布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笔试和面试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在镇江人才在线网站查询成绩。

    六、体检和政审

    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等情况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八、其他

    编外用工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监督电话:0511-84422913。


    镇江市总工会

    2025年4月16日



    02


    2025年句容市公安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句容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句公〔2023〕115号)精神,句容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具体岗位表信息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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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句容市公安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句容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句公〔2023〕115号)精神,句容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招聘23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5年句容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2.热爱公安警辅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工作调配和安排;

    3.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4月15日至2007年4月15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以适当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对性别、年龄、学历等有特殊要求的以《2025年句容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计划表》为准;

    4.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语言、行为、思维、精神正常,心理健康;

    5.《个人银行征信报告》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打印);

    6.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5.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8.曾在镇江市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注:2022年4月15日之后);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应聘人员应当回避报考:

    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安机关民警、职工所在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录用等程序进行。其中,笔试、面试单项分值为100分,采用加权分方式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句容市公安局统一划定。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4月22日,8:30-11:30,14:00-17:30。

    2.报名地点:句容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句容市宁杭北路111号)。联系人:包玉龙,联系方式:13913409916。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现场领取《2025年句容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后交报名点;

    (2)本人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4)退役军人需提供《士兵(官)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原件;

    (6)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并留存复印件。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岗位计划核减:报名截止后,人数不足或岗位无人报名的,在句容市公安局网站发布公告(
    http://www.jurong.gov.cn/jrgaj/,网址下同),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二)体能测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通知其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为坐位体前屈、握力、俯卧撑、1000米跑四个项目,具体测评内容及测评标准见《2025年句容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测评标准》(附件3)。体能测评结束后,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末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笔试)。

    (三)现场考试。

    现场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不指定复习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常识(主要包含《宪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总则》《突发事件应对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时事政治。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主要测评适应岗位履职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人员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从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实行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由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对体检合格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遵纪守法表现情况进行审查,考察(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六)公示和录用。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一个月,合格者聘为正式辅警。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时,可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工资待遇

    享受句容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句容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聘为辅警,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句容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和考试费用。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三)此次招聘由句容市公安局和句容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材料、由他人代报名、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材料不一致等影响报名应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手机通讯不畅、屏蔽信息、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句容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1-87277023


    句容市公安局

    2025年4月14日



    03


    丹阳市教育系统2025年

    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丹阳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丹阳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2名

    具体岗位表信息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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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阳市教育系统2025年

    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丹阳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丹阳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6日至2007年4月23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教育系统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徐州考点)》《丹阳市教育系统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专业参考目录(徐州考点)》。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四)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五)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9:00-2025年4月23日16:00。

    (二)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报名人员请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dypxzx.cn)下载《丹阳市教育系统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徐州考点)》(下简称《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插入《报名表》中指定材料原件的照片,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材料清单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

    (1)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报考人员);

    (2)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3.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时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4.诚信承诺书;

    5.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6.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聘书、奖学金证书、各类奖励表彰证书及高中奥赛获奖证书(如有请提供)等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

    (三)报名邮箱:dyjyjjszp@163.com。

    将报名表以报考点、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如徐州考点高中数学001张三1390610XXXX)。报名期间需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报名截止,丹阳市教育局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邮箱查看。

    (四)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在2025年4月24日9:00-15:00到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就业招聘大厅(西教2号楼)(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丹阳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收取材料复印件,原件均现场退回。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报名成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岗位核减、取消

    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初试、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考生须先进行初试,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计划数5倍以内的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招聘计划数(含)5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初定)2025年4月25日;初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初试满分为100分,初试合格线为7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初试结束后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2025年4月26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进入笔试的考生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2025年4月27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5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笔试成绩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考试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总成绩。

    (五)组织实施

    初试、面试和笔试由丹阳市教育局组织,丹阳市教育局和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共同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的人选。

    招聘单位现场核验相应资格材料原件并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因考生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体检由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丹阳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所有岗位由应聘人员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办理手续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于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县管校聘”模式,须在丹阳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调离丹阳市教育系统。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3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六、其他事项

    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我市《大学生“聚丹”计划》《“丹凤朝阳”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提额、购房补贴等相关待遇,从高从优不重复。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丹阳市教育局18361417550,徐老师;15862969366,邱老师(工作日9:30-11:30,14:00-17:30);监督电话:丹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6524609。

    七、本公告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丹阳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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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镇江人才在线、句容公安、丹阳人社

    编辑:何冰

    校对:毛蕴劼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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