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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 更新于:2025-05-11 16:52
  • 阿敏啊668



    @镇江人

    新一波招聘信息汇总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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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来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吧!

    01


    镇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镇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以下简称辅警)30名

    具体岗位表信息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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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镇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以下简称辅警)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5月8日至2007年5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警务辅助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双眼矫正视力4.9以上;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镇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2022年5月8日之后);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报考:

    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安机关民警、职工所在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培训、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单项分值均为100分,采用加权方式(各占总分的1/3)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镇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统一划定。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9:00至11:30,14: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镇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一楼大厅(金港大道88号)。

    3.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证明、退伍证(退役人员)、专业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人员)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张,同时携带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个人征信报告,现场领取《镇江经开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后交报名点。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2000米跑等三个项目。将根据体能测评成绩综合确定首批入围人选。

    (四)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基本法律常识(主要包括《宪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时事政治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根据体测及笔试成绩综合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五)面试

    采用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体能测评成绩(由高至低)、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第一学历(由高至低)、年龄(由小到大)等条件因素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镇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承担,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其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岗前培训

    根据体检和政审的情况,综合确定参加岗前培训人员,进行为期两周的基本法律法规、纪律作风、职业道德、保密知识、警务体能技能等学习培训,培训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后须有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聘为正式辅警。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四、用工性质及待遇

    聘用者为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本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交由镇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管理、使用和考核。

    试用期工资按照不低于镇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执行相应岗位工资标准(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并根据镇江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实行动态调整。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职工福利、伙食补贴、年度考核金等。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和考试费用。

    (二)应聘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岗位资格条件,只可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须服从岗位调剂。

    (三)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四)此次招聘由镇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程序“七”所示的岗前培训,由镇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考,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影响报名应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手机通讯不畅、屏蔽信息、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六)录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达到法定享受退休金个人社保应缴纳年限的,应当由其本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行缴纳剩余个人社保金。

    (七)本招聘公告由镇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1-88955512

    咨询电话:0511-88955592

    咨询及报名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15至11:00,下午14:15至17:00。


    镇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5月9日


    02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具体岗位表信息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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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工作。

    5.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1)招聘条件中“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本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学校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8日9:00-5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8日9:00-5月16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8日-5月1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8日9:00-5月2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4.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需要笔试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jsafc.edu.cn)进行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A1-A12岗位不设开考比例。B13-B17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11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A1-A14岗位考试方式为:考核。

    考核: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科研能力等,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二)B13-B17岗位考试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若其中有岗位的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30,则该岗位安排笔试。

    1.笔试

    (1)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 jsafc.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以通过身份证或者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确定参加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试讲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试讲人员名单。进入试讲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在学校网站(http://www. jsafc.edu.cn)公布。

    2.试讲

    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管理能力、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在笔试、试讲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笔试和试讲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和试讲总分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 jsafc.edu.cn)上进行公布。

    3.面试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一(含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计算方法二(不含笔试):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各项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三)资格复审

    试讲或面试前,学院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试讲或面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 jsafc.edu.cn)上进行公布。

    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4.职称证书(按照岗位表要求提供)。

    5.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A4号岗提供)。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我院公告要求的日期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728960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1-8729070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6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338112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6日



    03


    镇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2025年编外用工招聘


    根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编外用工空缺和工作需要,市民政局下辖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决定招聘编外用工4名

    具体岗位表信息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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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2025年编外用工招聘

    根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编外用工空缺和工作需要,市民政局下辖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决定招聘编外用工4名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5.适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4日。

    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邮箱752324531@qq.com)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个人简历、近期免冠照片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以电子文档文件发送至网络报名邮箱。

    三、资格审核

    镇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办公室审核报名人员材料,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降低报名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重新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四、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公示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各岗位招聘计划数5倍,考生须先参加笔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未超过(含)各岗位招聘计划数5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2025年5月16日,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作为面试人选,并于当日在镇江市人才在线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面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面试内容为综合性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技能操作等素养,按照纪律监督、行政管理和技能选拔兼顾的原则组成面试考官组。时间为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考试的组织实施

    为保证招聘工作高质量完成,委托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第三方封闭命题的形式,保密命制试题和评分标准。试卷在纪检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评分标准封闭阅评。

    考试总成绩的组成,若组织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若不组织笔试,总成绩则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所有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镇江人才在线对总成绩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政审

    按照总成绩排名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镇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办公室组织,政审由镇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办公室组织。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镇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录用

    镇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总支会研究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联系人:田婕,联系电话:0511-89886922 ,监督电话: 0511-85583002。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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