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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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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5年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研究决定,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2名,其中:高中教师6名,初中教师24名,小学教师22名。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5年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研究决定,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2名,其中:高中教师6名,初中教师24名,小学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对象(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7日至2007年3月21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4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备良好的品行;(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参照《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专业参考目录》。(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九)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2025年9月2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④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⑤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二、应聘报名(一)报名时间和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9:00-3月21日16:00;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3月17日9:00-3月22日16:00;3.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3月17日-3月23日每天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3月17日9:00-3月24日16:00;5.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3月17日9:00-3月25日16:00。 (二)网上确认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21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退还报名费。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
http://www.zjjkqedu.net.cn/allStation/jxqjy/jxqjy_zje_net_cn/index.jsp)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3月26日9:00-12: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4月24日10:00起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五)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3月23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三、资格审查(一)资格初审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由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岗位表中各岗位要求)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合格线内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部分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笔试时间:2025年4月26日(周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二)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模拟教学和答辩(420-422、429-432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详见岗位表)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按有关规定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三)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30%、70%比例合成。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另行发布公告。五、体检与考察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有技能测试的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无技能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六、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代码为408、410、411、413、414、421、423-425、429、430的岗位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学科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录用到缺额岗位)。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5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在5年聘期内,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以下情况解除聘用合同:1.报考“限2025年毕业生”岗位,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七、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政策咨询:0511-80825663(经开区社会发展局);考务咨询:0511-84425552(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监督电话:0511-83175019(经开区纪检监察三室);0511-83378271(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本招聘公告由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
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镇江市江滨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51名。江苏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
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镇江市江滨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表有注明的,以岗位表为准。(五)具备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六)往届生需有执业护士资格证,并有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三年(含)以上工作经历或三级医院一年(含)以上工作经历或在我院半年(含)以上进修经历(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或进修证明)。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二、报名(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管理平台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http://www.jdfy.cn/rsk/web/index.asp1.报名:2025年3月14日900-3月23日1600;2.资格初审:2025年3月14日900-3月24日1600;3.陈述申辩:2025年3月14日-3月25日期间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3月14日900-3月25日1800;5.缴费确认:2025年3月14日900-3月26日1200。(二)网上确认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不再退还(岗位取消者除外)。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到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四)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2.1-3号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网上发布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3月27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管理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④2025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1-3号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技能测试与面试。(一)资格复审 领取准考证前,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阶段学历与学位证书、执业护士成绩合格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荣誉证书;②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与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执业护士证、荣誉证书等;③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证明高中起点的材料;⑤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笔试资格。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二)笔试1.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2.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3.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jdfy.cn/)公布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应聘人员登录官网查询。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4.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人选)。(三)心理测试笔试结束以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四)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按照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制定的技能测试办法执行。技能测试方式将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五)面试面试按照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六)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1-3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2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各项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四、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前,需提交复审材料原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录用考生若因单方面原因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直接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含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医院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如果递补,应经本单位决定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根据考核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递补录用人员。五、公示与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六、招聘政策咨询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1-85036827,85026873七、招聘工作监督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纪检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1-85026765八、招聘工作举报江苏大学接受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信箱:rsc@ujs.edu.cn举报电话、传真:0511-8878006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7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对象(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7日至2007年3月21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九)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2025年9月2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④扬中市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不得应聘;⑤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二、应聘报名(一)报名时间、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http://hrss.zhenjiang.gov.cn/ks/)。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9:00-3月21日16:00;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3月17日9:00-3月22日16:00;3.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3月17日-3月23日每天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3月17日9:00-3月24日16:00;5.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3月17日9:00-3月25日16:00。(二)网上确认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21日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1-88323215。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退还报名费。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gov.cn/)、扬中教育信息网(http://edu.yz.gov.cn/)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3月26日9:00-12: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4月24日10:00起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在考试前两天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五)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扬中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缴费和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中如遇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三、资格审查(一)资格初审扬中市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扬中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1-88323215。(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扬中市教育局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留存应聘人员提供的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主要包括: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教师资格证书;③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的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成绩合格线内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四、招聘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笔试和面试(部分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表》。考试不指定复习提纲,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采取百分制,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时间:2025年4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或身份证号查询。(二)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模拟教学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详见《岗位表》)。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按有关规定缴纳考试费100元,技能测试结合面试一并进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三)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各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7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5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五、体检和考察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有技能测试岗位则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其余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扬中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扬中市教育局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有技能测试岗位则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其余则加试确定),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六、聘用办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高中语文教师(一)、高中物理教师(一)、初中语文教师(一)、初中数学教师(一)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有技能测试岗位则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岗位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聘用到缺额岗位)。小学语文教师(二)岗位,以招聘考试总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30%的方法计算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综合得分相同者以招聘考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岗位最后)。所有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完成选岗后,将由扬中市教育局向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不得参加本系统的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3.2025年应届毕业生于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书的。七、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扬中市教育局人事科0511-88323215,监督电话: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11-88355880、扬中市教育局0511-88323813、扬中市人社局0511-88395299。本招聘公告由扬中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优化天王镇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和培养,现结合天王镇实际,决定选拔18名优秀村级后备人才,从事村级综合服务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天王镇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和培养,现结合天王镇实际,决定选拔18名优秀村级后备人才,从事村级综合服务工作,现将有关